我是一把雙邊開鋒的刀。
有一天,只是很剛好的發生了一點小事情,誰知道他就這樣躺臥在地上再也不起來。
救護車來之前,他已經沒了呼吸。
我,只是拿起把刀插進他的胸膛而已,有那麼嚴重嗎?
警察來了,將我的手銬上手銬,將我帶回警局裡,他們問:為什麼妳要殺他?
我疑惑的看著那個詢問我的警察,他有點胖,長的比我更像壞人,我問:我殺人了嗎?
他看著我,像是看一種神經病樣的搖頭,雙手繼續在鍵盤上敲打。
約莫幾個小時過去,偵訊結束了,他們將我關到一個鐵籠子裡。
我才想起今天好像還沒傳訊息跟他說,我想他。
手銬限制我的行動,我掏著口袋卻想起今天被帶出門的時候,手機放在廚房的餐桌上。
我走向籠邊,看著那名員警:請問你能不能借我手機,撥個電話給我男朋友?
「妳哪還有男朋友,早被妳殺死了。」
我殺死了我的男朋友?
阿......是早上那件事情嗎?
我想起來了。
我好像是殺了他,好像吧?
可是我還是不習慣沒有他,這裡好無聊。
應該是白天吧?我闔上眼睛再醒來的時候,被一群員警押往一個叫法院的地方。
一下車一堆人圍在我身邊問著:妳為什麼要殺他?妳的殺人動機是什麼?
慌亂之中,我讓人給砸了頭,昏眩一陣子,我才看清那個人是阿姨,她好像大喊著:還我兒子的命來!
在警察的保護下,我進到一個地方站著,上面坐著的人叫法官,旁邊的人叫檢察官。
法官問我:你的辯護律師呢?
辯護律師?
我回他:我為什麼要請辯護律師?
他遲疑了一下,敲了桌上的槌子:開庭。
時間又這樣過去,我又被關回鐵籠中。
摸著早上受傷的額頭,能感覺到腫了一塊包,要是現在他在我身邊肯定會責罵我怎麼這麼不小心吧。
大概接近下午三點,他們帶我去找一個穿著白袍的女子,將我一個人放在那裏。
穿白袍的女子很漂亮,也不算是漂亮,應該是看起來很祥和?這樣形容不曉得正不正確,還有,房間裡的香氣讓人感覺舒服。
她問什麼我都回答,只是我不知道回答得是不是她想要的,只知道她低頭一直寫著手上的紙,後來讓外面的人將我帶回去。
過陣子,我都一直見到這位女子,後來他們再次帶我去法院,法官宣判精神衰弱,讓我回去原本住屋的地方。
出來的時候,我又被他的家人追打,只是這一次我沒什麼感覺了。
回到以前的家,我將醫藥箱拿出來將傷口清理乾淨,一個人靜靜的躺回去床上。
我看著掛在牆上的時鐘,接近六點了!
我走到廚房開始煮飯,因為六點半你就會到家了。
很快你就會回來跟我一起吃飯,然後討論著再過幾年要領養一隻小貓。
話說,我的飯都是亂煮的,這你也都不嫌棄,像傻瓜一樣,怎麼都說好吃。
六點半過去了,我看著整桌的菜漸漸變涼,怎麼你卻還沒有回來呢?
恩......
是發生什麼事情了嗎?一通電話也沒有,是我忘記什麼了嗎?
將飯菜收好,我決定先回床上睡覺,等明天你說不定就會回來了。
這些天有些難睡,所以我習慣吃安眠藥,我記得我應該有吃了吧?
還是沒有呢?算了,再多吃幾顆,能睡著才重要。
後來呢?我看見他笑著回來了,伸手擁抱我,將我抱起,說是要帶我去環遊世界。
我當然說好,轉身要去收拾衣服,他卻搖頭說:不用收了,直接走吧。
看著他的笑臉,我沒有疑慮,跟著他一起走了─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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